国务院明确《政府工作报告》重点工作分工,这些涉及乡村振兴

来源:汇商农 更新时间:03-29

  3月25日,国务院关于落实《政府工作报告》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发布,梳理国家乡村振兴局的工作分工如下——

  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,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

  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

  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,促进农民工就业,帮扶残疾人、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。

  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农业农村部、退役军人部、国家乡村振兴局、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,年内持续推进)

  
  大力抓好农业生产,促进乡村全面振兴

  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

  完善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,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。

  (国家乡村振兴局牵头,年内持续推进)

  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,加强劳务协作、职业技能培训,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。

  (农业农村部、国家乡村振兴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,年内持续推进)

  强化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措施,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,深化东西部协作、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,大力实施“万企兴万村”行动,增强脱贫地区自我发展能力。

  (国家乡村振兴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农业农村部、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,年内持续推进)
 

  扎实稳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

  加强农村金融服务,加快发展乡村产业。

  (人民银行、银保监会、证监会、国家外汇局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家乡村振兴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农业发展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,年内持续推进)

  壮大县域经济。

  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商务部、国家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,年内持续推进)

  严格规范村庄撤并,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。启动乡村建设行动,强化规划引领,加强水电路气信邮等基础设施建设,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。

  (农业农村部、国家乡村振兴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民政部、财政部、自然资源部、生态环境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水利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邮政局、国家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,年内持续推进)

  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建设。

  (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,年内持续推进)

  强化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,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,一定要让广大农民有更多务工增收的渠道。

  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水利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家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,年内持续推进)
 

  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

  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

 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,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、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。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供给,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日间照料、助餐助洁、康复护理等服务,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,鼓励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,创新发展老年教育,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
  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民政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教育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自然资源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商务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医保局、银保监会、国家中医药局、国家乡村振兴局、全国老龄办、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,年内持续推进)

  推进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

  促进人民安居乐业、社会安定有序。创新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,强化社区服务功能,加强社会动员体系建设,提升基层治理能力。

  (民政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司法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,年内持续推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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